2、各位同學根據預審結果,選擇離校方式。并在簽名欄中親筆簽名,有在外實習未返校的同學,可以通知本班同學代簽,簽“某某代”,并将自己的手機号留在備注欄裡。各班班幹請本周内(4月12日~16日)到院辦李新老師處領表,4月22日前交回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