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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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學專業本科人才培養方案(2019版)

建築學專業本科人才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标

在桂林理工大學“區域工科優勢”人才培養總體建設目标的指導下,本專業響應國家發展戰略和人居環境學科集群的号召,力求與新興的數字技術、工程技術創新進行交叉融合,立足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地域文化,培養具有家國情懷、高度社會責任感,具有較好的建築學專業知識和規劃、設計實踐能力,具有創造思維、開放視野、社會責任感和團隊精神,畢業後能夠從事建築設計、城鄉規劃、風景園林規劃、曆史建築保護設計、教學與研究、開發與管理等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建築學專業培養的人才服務面向城鄉建設的各個領域。畢業生主要從事建築設計、城市設計、室内設計等專業工作,也可從事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設計與規劃,以及管理、教育、科研、開發、咨詢等方面的工作。建築學專業畢業生經過規定的執業實踐訓練,可以參加注冊建築師、注冊城市規劃師等執業資格考試。在設計、規劃與咨詢方面成為建築師、工程師、設計師等;在教育、科研方面成為教師、研究員等;在管理方面成為項目經理、總經理等;在開發方面成為開發商、企業的技術骨幹、顧問等。

學生畢業五年左右,預期達到以下培養目标:

培養目标1:深刻理解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備豐厚的人文科學素養、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環境與可持續發展意識,在工程實踐中遵守職業道德和規範,履行責任,具備健全的人格、健康的體魄;

培養目标2:具有适應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适應建設行業需求的,與建築學相關的、結構體系合理的專業知識,并有較好運用知識的能力;

培養目标3:具有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能綜合應用建築學及相關學科知識和技術,對複雜工程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利用現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術,設計或解決複雜工程問題;

培養目标4:具備建築全生命周期的全局視野和組織、分析、協調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具備開放視野,能夠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

培養目标5:具有自主學習和終生學習的意識,通過不斷學習,不斷提升自己,适應發展的需求。

二、畢業要求

1.工程知識:紮實掌握建築設計專業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基礎知識,學習相關學科基礎原理和相關專業知識,掌握建築設計與城市設計的基本方法。

1.1 掌握常用建築材料的性質和性能,掌握常用的建築工程作法和節點構造及其原理,能合理選用圍護結構材料和室内外裝修材料,并了解其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了解建築防火、抗震等方面的安全性要求及建築師所負有的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

1.2 通過系統學習土木工程、環境工程、市政工程等相關學科的建築工程技術知識,掌握常用結構體系的受力狀況、構件估算及主要結構構造要求;基本掌握結構體系與建築形式間的相互關系及結構選型,了解與結構專業合作的相關内容;了解給排水系統、供熱空調系統、照明配電、通訊網絡、噪聲控制與廳堂音質等的基本知識,并基本具有與相關專業人員協調配合的能力。

2.問題分析:能夠運用建了解築與城市設計領域的基本原理,通過工程實際、文獻資料的調查研究,發現、分析複雜工程問題,以獲得有效結論,并具備寫作與表達的能力。

2.1 掌握建築設計的目的、意義和原則;掌握建築功能、建築美學的原則與分析方法,并在建築設計中加以平衡和運用;

2.2 基本掌握建築與場地、環境整理協調的設計原則,并有能力因時、因地、因事制宜地進行總體布局的構思;了解可持續發展的建築觀念和理論,基本掌握相應的設計原則;

2.3 了解建築設計各階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其相互關系;初步掌握調查研究方法等工作方法,并有能力拟定設計目标的目标和要求。

3.設計、開發解決方案:能夠獨立運用建築設計領城的基本原理和相關專業知識,創造性、綜合性地解決實際設計課題中所遇到的複雜問題。

3.1有能力進行建築方案設計,并能綜合分析各種因素,進而完善設計方案;

3.2 能夠設計針對複雜工程項目的解決方案,設計滿足特定需求的單體、群體或城市設計項目,并能夠在設計環節中體現創新意識,考慮經濟美觀、安全、文化以及環境等因素。

4. 設計研究與信息處理:善于鑽研建築的關鍵領域,對建築創作、創新懷有濃厚的興趣,能夠基于建築學科相關理論并采用科學方法對複雜建築與城市問題進行研究,包括開展專題調研、數據信息收集、分析、綜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

4.1 了解中外建築曆史發展的過程及基本史實,了解曆史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性與保護原則及手段,了解單帶主要建築理論及代表人物與作品;

4.2 了解當代建築美學原理,具有環境心理學的基本知識并體現在建築設計中。了解成立規劃、城市設計和景觀設計的理論,初步具有城市設計、居住區規劃及其景觀設計的能力。

5.現代工具的應用:能夠在綜合性的建築與城市設計與研究中,合理選擇并使用恰當的技術、資源、現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術工具,包括對複雜工程問題的預測與模拟,并能夠理解其局限性。

5.1能閱讀建築學專業的外文書刊,并具有較好的聽、說、寫、譯的能力;

5.2具備使用現代機械工具進行表達的能力,包括木工制作、陶藝塑形和3D打印等工藝;

5.3掌握必要的軟件操作能力,如CAAD、3DS、sketch up、PS在内的專業設計、圖形軟件,并使用這些專業軟件繪制設計圖和編制設計文件。

6.工程師社會責任意識:基于建築學科相關理論知識與研究方法,分析與評價專業實踐對社會、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響,并理解應承擔的責任。

6.1 能夠基于工程相關背景知識對專業工程實踐和複雜工程問題的解決方案進行合理評價;

6.2通過課程設計和實習的設計實踐環節,将所學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綜合運用于專業實踐;

6.3培養獨立從事建築設計的能力,增強對于實際工程項目的認識和能力。

7.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從本學科的相關專業知識出發,自覺在設計實踐中強化對環境及社會可持續發展知識的學習,并加以綜合運用。

7.1 培養傳承建築文化,發展建築科學技術,探求建築與城市的發展規律,建立可持續人居環境的整體意識;

7.2 能夠理解與評價針對複雜建築和城市問題的專業實踐對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8.職業道德素養: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社會責任感,具有确建築設計方面的價值觀和評判能力,具有正确的建築領城的法律意識,職業道德意識,能夠在工程實踐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職業道德和規範,履行責任。

8.1 能夠不斷提高自身的人文科學素養;具備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8.2 具備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懂法守法;熱愛建築及人居環境事業,注重職業道德修養,用人單位評價好并具有一定社會反響。

9.團隊合作:在團隊中具有較強的主動性、責任感,具備良好的溝通和合作能力,在實際工作中能夠具備領導設計團隊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協調各個相關專業矛盾的組織管理能力。

9.1通過本專業的系統學習,使學生可以了解建築工程項目的多學科、多工種背景,深刻理解團隊合作的意義;

9.2 利用在校期間的學習、見習及實習等多個實踐環節創造多專業合作的工作氛圍及作為設計牽頭人的專業角色體驗,以為未來的從業打下基礎。

10.溝通交流:在綜合考慮工程項目各方面要求及制約條件的前提下完成基礎方案,利用清晰的思考和用語及圖形的準确表達,實現在業界同行及社會公衆,甚至于國際視野的跨文化背景下的有效溝通與交流。

10.1 能夠就複雜工程問題與設計委托單位、業界同行及社會公衆進行無障礙的溝通和交流;

10.2至少掌握一門外語,對建築學科及其相關領域的國基狀況有基本的了解,能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溝通和交流。

11.項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建築工程管理原理與經濟決策方法,并能在多學科環境中應用。

11.1 通過實習考察,了解注冊建築師制度及相關現行建築工程設計程序與審批制度,初步了解目前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管理機構與制度;

11.2 了解有關建築工程設計的前期工作,了解建築設計合約的基本内容和建築師履行合約的責任;了解施工現場組織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施工流程,了解建築師對施工的監督與服務責任;

11.3 了解與建築有關的工程管理原理與市場經濟知識,包括概預算、評價、投資與房地産等的概念;了解與建築有關的法規、規範和标準的基本内容,初步具有在建築設計中遵照和運用現行建築設計規範與标準的能力。

12.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意識,有不斷學習和适應發展的能力。

12.1 從學習階段建立自主和終身學習技能的信念,以應對不斷變化的職業生涯;

12.2 了解參加注冊建築師等多種職業資格考試與考核的方法及内容,以有計劃地展開學習,滿足未來從業的需求。

三、主幹學科

建築學

四、主要課程和主要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

主要課程:建築設計基礎、建築設計初步、建築設計、建築設計原理、中國建築史、外國建築史、建築結構、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設備、建築物理、建築制圖、建築數字技術、城鄉規劃原理、城市設計原理。

主要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建築認識實習、建築快速設計訓練、曆史建築測繪實習、工程實踐與設計院實習(生産實習)、美術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

五、學制與學位授予

本專業學制五年,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六、學分要求

本專業畢業要求達到的最低學分為220學分,第二課堂6學分

其中:必修課145.5學分    選修課33.5學分(通識選修課10學分、專業選修課23.5學分)

         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41學分(軍事訓練1學分、社會實踐 2學分)

學年學分要求(含專業選修課,不包括通識選修課):

第一學年:54+(1)   學分        第二學年:52+(1)  學分

第三學年:39.5+(1)  學分        第四學年:36.5+(1) 學分      第五學年:28 學分

專業主要課程、主要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學分為149.5學

 

七、學時統計與分配情況

課程性質

課程類别

學分

學時

比例

必修課

通識課

37

592

66.13%

大類(專業)基礎課

45

720

專業核心課

63.5

1016

選修課

專業選修課

23.5

376

15.23%

通識選修課

10

160

合計

179

2864

81.36%

實踐課

集中性實踐課

41

656

18.64%

課程實踐(實驗、上機)

21.5

344

/

合計

220

3520

100%

 

課程教學學期周學時分配

學  期

必修課

24.9

26.8

24.0

20.5

14.3

15.5

8.4

8.8

/

/

選修課

/

/

1.2

2.5

3.6

2.8

6.8

7.6

/

/

注:通識選修課未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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